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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 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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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3日




沪教奖基[2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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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 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 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上海教育综合改革部署,进一步加 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为国育才的使命感,强化教师爱岗敬业意识, 提高教师综合素养和育人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 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上海基础教育质量提升、 内涵发展,加快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下称市 基金会)决定开展 2021 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在今年教师节 表彰一批在教育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是本市教育系统 2021 年一项重要的表 彰奖励活动。评选工作在市教委和市基金会的共同领导下,由市基金 会秘书处和市教委人事处负责实施。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励名额与分配原则


        2021 年“上海市园丁奖”的评选奖励名额为 1000 名。








本次“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获奖人数控制在区获奖名额的 15%以内。评选奖 励名额按各区教职工总人数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对象、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2021 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对象为本市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和 教育工作者;范围为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 育学校、教师进修院校、校外教育机构、市教委直属教育单位,以及 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评选条件


       2021 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和教育工 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 “上海市园丁奖”候选人,必须认真执行教育部、市教委“新时代中 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秉承“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教育理念,为人 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 5 年及以上, 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 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 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 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和课程建设,努力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 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 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 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教学创新 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为提高教育效率作出显著成 绩;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 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 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科学提升和内涵 发展上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工作要求


1.“上海市园丁奖”评选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 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 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2.区级评选工作在区教育党工委、区教育局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组 织人事部门和区基金会负责实施。要组织各校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 目的和要求,公开奖励名额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增 强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3.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可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的 方法推出候选人。候选人所在学校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务 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 提交推荐意见和书面材料,报区基金会。经区级审核材料、集体讨论、 确定人选、纪检把关、党委审定、公示一周后,报送市基金会秘书处。


4.“上海市园丁奖”候选人应从区园丁奖和市级单项奖及相应的荣 誉称号获得者中产生,原则上参评人员逐级升层,对在全面实施素质 教育中确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特别是在师德和职业道德方面起到表率 和楷模作用的人员可破格参评。如需破格(不可破 5 年的教育工作年 限),须由参评教师所在学校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区教育局、区基金会严格把关,并报市基金会核准。破格人数不得超过区获奖名额的 10%。


5.上次获“上海市园丁奖”的人员拟作为本次评选申报者,必须在 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6.区属中职校名额统一分配到各区;非区属和行业管辖的中职校, 由市教委职教处负责名额分配,并协调有关学校的主管部门做好评选 工作。


7.“上海市园丁奖”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区和有关主管部门 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加强检查,各学校和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推 荐、核实、申报等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创新评选和奖励方法


1.要创新评选方法,注重评选过程。学校和区要通过论坛、演讲、 展示等形式,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弘扬先进的过程,进一步提高评 选质量和效果,使评选活动更好地发挥褒扬先进、激励上进的作用。


2.要加大宣传力度,唱响“园丁之歌”。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 络、微信等媒体,加强对优秀教师先进思想和事迹的宣传,增强优秀 教师的荣誉感,扩大优秀教师的社会知晓度,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 围。


3.要丰富奖励形式,关注后续培养。教师奖励工作应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获得“上海市园丁奖”的教师,除市基 金会奖励外,区级可以配套给予奖励。市基金会拟联合区基金会和区 教育工会等部门,组织部分获得市园丁奖的优秀教师开展交流、学习、 讲学等活动。重视优秀青年教师的后续培养工作,为他们的专业发展 创设平台、提供资助。


  五、评选表彰工作日程安排


1. 4 月下旬,市教委、市基金会部署 2021 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


3. 6 月下旬,市基金会秘书处和市教委人事处对上报的候选人进 行审核,拟定 2021 年“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名单,并报市教委审定。


4. 9 月 10 日教师节前后,举办表彰活动,由市教委和市基金会颁 发荣誉证书,由市基金会给予奖励。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附件:一、“上海市园丁奖”名额分配表
   二、“上海市园丁奖”申报表
   三、“上海市园丁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秘书处 

地址:陕西北路 500 号 4110 室,邮编:200041 电话:62562717,传真:62562717 

联系人:史国明、董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