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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关于2021年嘉定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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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3日

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关于2021年嘉定区园丁奖

评选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意识,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奖基〔2021〕第06号)精神和《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嘉定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嘉定区园丁奖评选奖励工作实施方案》。

一、评选项目与名额

本校2021年分配到“嘉定区园丁奖”推荐名额1名。

二、评选范围

本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成人学校、直属单位、民办学校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嘉定区园丁奖”评选条件,参照附件1。

四、评选要求

1.要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2.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对于有农村任教经历或参加过支教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严格控制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获奖人数。

3.要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教师倾斜。特别是在师德和职业道德方面起到表率和楷模作用的人员可破格参评。如需破格(不破年限),须由参评教师所在学校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4.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建设和谐校园、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评选表彰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为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发展服务。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孟琰玲

副组长:顾敏豪、李孝华

组员:陶伟新、刘宏、夏海丽、郭飞、金华强、张子然、庆宁、刘鸿哲、郭允波

六、评选办法

1.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实施意见,公开名额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根据评选条件,采取组织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的方法推荐产生预备候选人。预备候选人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评选办提交相关材料。

3、参评人员原则上逐级升层。市园丁奖人选应从区园丁奖和市教委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获得者中产生。上次获“上海市园丁奖”、“嘉定区园丁奖”的人员拟作为本次评选申报者的,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4.先进事迹材料要具体、生动、详实,有典型性、代表性。“嘉定区园丁奖”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上报材料须统一、规范。“申报表”采用Word格式,电子稿上交学校党支部。

七、奖励方式

1.评选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嘉定区将于2021年教师节期间对“嘉定区园丁奖”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金。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通过舆论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思想和优秀事迹,增强优秀教师的荣誉感,扩大优秀教师的社会知晓度,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作用、示范作用、辐射作用,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3.获奖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八、工作日程安排

1、5月11日:布置2021年嘉定区园丁奖评选工作,发布评选工作方案。

2、5月14日前:完成群众互荐、部门推荐、组织提名工作,确定推荐名单。

3、5月17日—5月21日,候选人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

4、5月22日,将嘉定区园丁奖申报表及推荐名册上报嘉定区园丁奖评选工作办公室。

 

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

2021年5月11日

附件:(详见学校校园网——学校动态——校务公开栏)

1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关于2021年嘉定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