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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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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核准岗位情况

依据编制部门有关文件批复(嘉编〔2018〕11号),本单位为副处级单位,事业编制总数103个。单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51名。结合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经主管部门核准,本单位是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以教师为主。经本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核准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103个,核准的管理、专技技能两类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1、管理岗位4个,占岗位总量的11.76%。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为管理6级职员岗位,按单位管理层级,设置单位领导岗位4个。

2、专业技术岗位99个,占岗位总量的96.17%。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28.28%∶57.58%∶14.14%。

实际比例为:31.91%:36.17%:31.91%,单位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为:92.23%,主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专业技术5级。

二、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须严格按照本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须参照《嘉定区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执行),可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符合本市现行各类管理人员评聘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管理岗位职责。

(2)有良好师德修养,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3)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积极主动管理区、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5)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2、具体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主管部门聘任的校级正职,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

(2)七级职员岗位:学校聘任的校级副职,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3)八级职员岗位:一般应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在九年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学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合格。

(4)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具有本岗位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学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合格。

(5)十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管理知识。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学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合格。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符合本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并级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

(2)有良好师德修养,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3)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6)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2、具体条件

(1)五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一级岗位)

j任职资历:须在教师高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k教育教学能力: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任期内有两次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区级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教育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l教科研水平: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有成效。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得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或在市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m业绩与成效: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区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任期内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在区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2)六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二级岗位)

j任职资历:须在七级教师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

k教育教学能力:对所教学科具有较强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区级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l教科研水平: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有成效。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得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或在区级以上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m业绩与成效: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区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在区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3)七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三级岗位)

具有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能完成区级或学校所布置的课题研究、公开课、带教、指导等工作。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

(4)八级岗位(中级职务一级岗位)

j任职资历:须在教师中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k教育教学能力:能较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区级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l教科研水平: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指导工作,并有成效。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得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得区级及以上等第奖;或在区级以上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m业绩与成效: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区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贡献。任期内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

(5)九级岗位(中级职务二级岗位)

j任职资历:须在十级教师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

k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较好的成绩。任期内有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学术报告。

l教科研水平: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指导工作,并有成效。任期内有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得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得区级及以上等第奖;或在区级以上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m业绩与成效: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校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

(6)十级岗位(中级职务三级岗位)

具有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能完成区级或学校所布置的课题研究、公开课、带教、指导等工作。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

(7)十一级岗位(初级岗位一级岗位)

须在十二级教师岗位上任职不少于三年。能完成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者优先考虑;应参与教科研研究。或有能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和所从事的工作总结,在教研组、年级组或有关科室及以上范围进行交流;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校级以上骨干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十二级岗位(初级职务二级岗位)

具有初级教师职务资格。能完成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任期内学年度和年度考核合格;有教科研文章或经验总结,并在教研组、年级组或有关组室范围内进行交流;应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

十三级岗位(初级职务员级岗位)

能完成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任期内学年度或年度考核合格;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等工作。

三、考核细则

1、管理岗位考核办法:

(1)根据《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考核办法》,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考核,通过干部工作难度、工作效度和工作实绩,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测评明确考核等第,干部任期内考核合格方能聘用。

(2)根据《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教职工常规考核办法》,对管理人员中的教辅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聘用。

2、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办法:

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结合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的实际,本次考核采用打分制,基本得分相同看资历,资历长者优先聘用、资历再相等看任期内考核优秀的次数,如再相等,由学校考核领导、评审小组无记名投票决定。打分的具体办法如下:

(1)五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一级岗位)

严格按照《嘉定区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五级岗位任职条件,全部符合条件者方可晋升。

j任职资历:基础分38分,6 年以上每年加1分。

k理论水平和工作业绩:近三年学校工作常规考核一等奖5分,合格4分。

l公开课、讲座、报告:任期内有2节区公开课或一次专题讲座(专题报告)得12分。

m教育教改特色:任期内有鲜明的教育教学特色并得到区教育部门认可得3分,校认可得2分。

n组织参与教科研及成效:任期内主持区级以上课题得5分,校级课题得4分,有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得3分。

o课题、论文获奖、论文发表:任期内区级及以上课题或论文获奖(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或在市级正式刊物(有CN标识)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得15分。

p带教、指导教师:任期内带教教师(有区或学校颁发的聘书)得5分,指导教师得4分。

q考核优秀、骨干教师:任期内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得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得15分。

(2)六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二级岗位)

j任职资历:基础分35分,3年以上每年加1分。

k理论水平和工作业绩:近三年学校工作常规考核一等奖5分,合格4分。

l公开课、讲座、报告:任期内有1节区公开课或一次专题讲座(专题报告)得12分。近三年有1节校级公开课得3分,累计不得超过9分。

m教育教改特色:任期内有鲜明的教育教学特色并得到区教育部门认可得3分,校认可得2分。

n组织参与教科研及成效:任期内主持区级以上课题得5分,校级课题得4分,有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得3分。

o课题、论文获奖、论文发表:任期内区级及以上课题或论文获奖(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或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有CN标识)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得15分。区级及以上其他刊物发表得12分,校级得10分。

p带教、指导教师:任期内带教教师(有区或学校颁发的聘书)得5分,指导教师得4分,评比指导得3分。

q考核优秀、骨干教师:任期内有1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得过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得15分。合格得10分。

(3)七级岗位(副高级职务三级岗位)

任期内根据《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教职工常规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4)八级岗位(中级职务一级岗位)

按照《嘉定区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八级岗位任职条件,设定最低考核分数线,从严控制岗位聘用数。

j任职资历:基础分30分,6 年以上每年加1分。

k理论水平和工作业绩:近三年学校工作常规考核一等奖5分,合格4分。

l公开课、讲座、报告:任期内有1节区公开课或一次专题讲座(专题报告)得12分。近三年有1节校级公开课得3分,累计不得超过9分。

m教育教改特色:任期内有鲜明的教育教学特色并得到区教育部门认可得3分,校认可得2分。

n组织参与教科研及成效:任期内主持区级以上课题得5分,校级课题得4分,有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得3分。

o课题、论文获奖、论文发表:任期内区级及以上课题或论文获奖(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或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有CN标识)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得15分。区级及以上其他刊物发表得12分,校级得10分。

p带教、指导教师:任期内带教教师(有区或学校颁发的聘书)得5分,指导教师得4分,评比指导得3分。

q考核优秀、骨干教师:任期内有1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得过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得15分。合格得10分

(5)九级岗位(中级职务二级岗位)

j任职资历:基础分32分,3年以上每2年加1分。

k理论水平和工作业绩:近三年学校工作常规考核一等奖5分,合格4分。

l公开课:任期内有1节区级公开课得12分,近三年有1节校级公开课得4分,累计不得超过12分。

m教育教改特色:任期内有鲜明的教育教学特色并得到区教育部门认可得3分,校认可得2分。

n组织参与教科研及成效:任期内主持校级以上课题得5分,参与校级课题得4分,有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得3分。

o课题、论文获奖、论文发表:任期内区级及以上课题或论文获奖(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或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有CN标识)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得15分。区级及以上其他刊物发表得12分,校级得10分。

p带教、指导教师:任期内带教教师(有区或学校颁发的聘书)得5分,指导教师得4分,评比指导得3分。

q考核优秀、骨干教师:任期内有1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得过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得15分。合格得10分

(6)十级岗位(中级职务三级岗位)

任期内根据《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教职工常规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7)十一级岗位(初级岗位一级岗位)

j任职资历:基础分32分,3年以上每2年加1分。

k理论水平和工作业绩:近三年学校工作常规考核一等奖5分,合格4分。

l公开课:任期内有1节区级公开课得15分,近三年有1节校级公开课得5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

m组织参与教科研及成效:任期内主持校级以上课题得5分,参与校级课题得4分,有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得3分。

n课题、论文获奖、论文发表:任期内区级及以上课题或论文获奖(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或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有CN标识)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得15分。区级及以上其他刊物发表得12分,校级得10分。

o考核优秀、骨干教师:任期内有1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得过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得10分。合格得8分。

p教学评比区级及以上获奖得10分,校级得9分,参与得8分。

(6)十二级岗位(初级职务二级岗位)

任期内根据《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教职工常规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6)十三级岗位(初级职务员级岗位)

任期内根据《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教职工常规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四、岗位聘用办法与程序

(一)岗位聘用办法

岗位聘用遵循“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按照双向选择、集体决定、择优聘用的方法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03〕4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聘用。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孟琰玲(校长)

副组长:顾敏豪(副校长)

成  员:夏海丽(教务副主任),郭飞(德育主任),刘宏(校务副主任),张子然(人事干部) 庆宁(教师代表),刘鸿哲(教师代表)

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顾敏豪  

成员:夏海丽、谢文波 、庆宁、张丽杰 、陶伟新、管群豪

(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职责、任职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任工作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单位将各级职务岗位等级情况表交区教育局、区人保局备案。

(三)相关要求

1、本单位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2、单位可以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双向选择、考试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

3、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变更)聘用合同。

4、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5、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五、实施步骤

根据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 20199月底前完成岗位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步骤实施: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职责、任职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单位将各级职务岗位等级情况表交区教育局、区人保局备案。

六、有关要求

1、本单位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2、单位可以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双向选择、考试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

3、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变更)聘用合同。

4、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5、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盖章)

                                2019年9月27日

 

(注:本实施方案经2019年9月27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