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 2020年上海大学基础教育集团骨干教师评选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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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0日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激励集团学校骨干教师,表彰集团骨干教师一年来的工作业绩,根据《上海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奖励实施办法》,评选集团骨干教师,具体办法如下: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各学校校长、书记不纳入此次评选范围
3.根据《上海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奖励实施办法》,2020年我校骨干教师名额总计10个。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2.重视对2019-2020学年工作业绩考核
3.优先推荐参与集团工作的教师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德业兼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同行、家长和学生认可度较高。
2.工作积极主动,具有教育学理论背景、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较大的专业能力拓展空间(承担集团工作,任务重,效果好;辅导学生参加全国、市、区比赛成绩突出;参加区级以上中青年教学评比等成绩优异;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优先考虑)。
3.2019-2020学年工作业绩优异(承担高考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平时教学扎实有效,成绩显著)。
五、评选程序
1.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2.10月20日前,参评自荐教师填写《上海大学基础教育集团骨干教师申报表》,中午前交到校办刘宏老师处,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参加学校评审。
3.10月21日中午,行政部门经民主讨论,推荐候选对象,并填写《上海大学基础教育集团骨干教师申报表》,参加学校评审。
4.10月22日下午,经学校党政民主评审,确定候选人选。
5.10月23日,将候选人选报送上海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办公室,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电子版同时上交。附《上海大学基础教育集团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二份、单位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6.评选出的教师名单将在集团网站上公示。
上海大学附属南翔高级中学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