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任职考核的有关精神,根据《嘉定区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24学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评机构
1. 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孟琰玲
组员:顾慧、管国琴、李孝华、夏海丽
2. 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顾慧
组员:管国琴、夏海丽、金华强、陈妍玮、王雪、张子然、陈萍、赵善宝、张东彪、刘宏、任春风、陆瑶
3. 考核监督小组
组长:李孝华
组员:郭飞 陶伟新
二、考核对象
2025年6月30日在编教职工。教育人才蓄水池储备教师学年度考核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考核标准
1. 教师考核标准依据《嘉定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标》(11项)。
2. 辅系列专技人员参照市颁布的普教系统旁系列任职情况考核标准《旁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价表》。
四、工作要点
1. 学校健全考核制度,规范考核办法和程序,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2. 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的考核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水平、能力为重点,开展学年度考核工作。
3. 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严重违反区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且造成不良影响者,学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4.教师学年度考核的优秀人员在同级职称的考核结果中产生,其优秀率为同级职称的20%(人数用去尾法计算)。并把2024学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2025年度考核中确定优秀档次的重要依据。
5. 学校辅系列专技人员组合在一起考核评分,将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把2024学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2025年度考核中确定优秀档次的重要依据。
6.学校党政正职的学年度考核,参加本单位同级职称的考核,其考核结果计入本人业务档案。
7.学年度考核的结果记录在教职工本人业务档案中,作为教职工的奖惩、职务评聘和晋升、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8.对考核结果中的优秀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对考核末位的人员和不合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指出其存在问题并限期改正,若对指出的问题限期未改正的,可酌情转岗,并认真妥善地做好转岗等后续工作,使考评工作真正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
10.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五、日程安排
1. 6月16日:制订2024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并在学校校园网公布2024学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2. 6月19日:根据实施意见,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进行打分考核。
3. 6月20日:数据统计汇总。
4. 6月23日:学校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优秀名单和教职工考核等次。
5. 6月26日前:对学校学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公布(在校园网上公示)。
6. 7月3日前:人事部门填写相关考核材料。
7. 7月5日:学校学年度考核工作相关材料上报区教育局。
六、意见反馈方式
教职工若对考核组成员及本实施办法有意见和建议,可于6月19日之前向学校人事部门反映,电话:021-69953106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高级中学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