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嘉定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22〕23号)有关规定,经学校审定,现同意 张翠萍、姜楠 同志申请嘉定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5月24日—5月30日。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学校领导反映,电话:69953106。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高级中学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