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每周工作 > 正文
公 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3日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嘉定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2223号)有关规定,经学校审定,现同意  张翠萍、姜楠  同志申请嘉定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524日—530日。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学校领导反映,电话:69953106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高级中学

   2024524